和讯网消息 3月8日,人行营业管理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,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1名相关负责人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。
该处罚信息称,2016 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,某银行北京分行未按照《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》第七条第一款、第二十二条第五项、第六项的规定履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。人行营业管理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,对某银行北京分行处以43万元罚款;对该分行一名相关负责人处以4万元罚款。
据和讯网了解,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18年3月6日。
附公告截图: